就医后身体不适 扇医生耳光被判赔就医后身体不适 扇医生耳光被判赔
女患者到医院妇产科就医后产生不适,扇了医生两个耳光,被医生告上法庭。日前,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打人地患者赔偿挨打地医生医疗费,并向该医生赔礼道歉。 2019年份10月29日,年份近六旬地王女士到北京市某医院妇产科就医,年份轻女医师张医生为其做了一个妇科检查。之后王女士感觉身体不适,于2019年份10月31日到张医生地办公室与其理论。争执过程中,王女士扇了张医生两个耳光。张医生地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。 原告张医生诉称,王女士乘其不备打人,导致她头痛恶心、心慌乏力,要求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1900余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,并要求其赔礼道歉。 被告王女士辩称,张医生进行妇科检查时对其造成伤害,当时虽然打了她两个嘴巴,但当时自己肚子特别疼,不可能把她打出别地毛病,所以不同意原告地赔偿请求。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因原告对其进行地妇科检查造成身体不适与原告发生分歧意见,被告应当向原告所在单位医务科反映,但被告却直接与原告发生争执并将原告打伤,对此后果被告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。对于原告要求地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,依据不足,法院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地请求,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对于原告地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。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王女士赔偿原告张医生医疗费435.6元,并向张医生赔礼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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